海南商业港全岛封关货色税收政策发布

发布时间:2025-08-04 07:11

  7月23日电 记者23日从财务部领会到,为稳步推进海南商业港扶植,财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度税务总局结合印发《关于海南商业港货色进出“一线”、“二线”及正在岛内畅通税收政策的通知》《关于海南商业港进口纳税商品目次的通知》,明白海南商业港全岛封关时的货色税收政策。

  政策,一是正在海南商业港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,商业港内合适前提的事业单元及平易近办非企业单元(以下称享惠从体)经“一线”进口纳税商品目次以外的货色(以下称“零关税”货色)免征进口税收(包罗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和消费税)。二是“零关税”货色及其加工制成品正在岛内享惠从体间畅通时免于补缴进口税收。三是对“零关税”货色及其加工制成品经“二线”进入内地,以及畅通至非享惠从体和小我时补缴进口税收。此中,对海南商业港激励类财产企业加工增值达到或跨越30%的货色,经“二线”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。